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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5 20:50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度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1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始建于1963年,是直属于市教育局的一所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821人,教职工164人。学校连续多年被市教育局评为“高中教育创新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单位”;被郑州市政府评为“郑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开招聘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助力郑州美好教育发展,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7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有其他岗位要求的必须获得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或从业资格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简介、数量
1.招聘高层次教师1名
2.岗位简介
高中化学教师(1040岗位):具有高中化学教师资格证,具有3年及以上省级示范性高中教学经历。获得省级骨干教师,省级优质课一等奖的高层次人才。
(二)报名人数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人数:已参加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人数1人。
2.根据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2020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精神和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已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zrsks.com.cn/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成功报名的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自行下载《诚信承诺书》(附件3)填报打印一式2份并手写签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地点: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
时间:12月23日上午9:00-11:30
(四)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简历2份。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6.在职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在职教师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及教学经历证明1份。
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资格审查
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学校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及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核后,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教育局、学校等网站公示。
报考者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学校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分别为招聘公告及附件表格内的电话。
(六)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监督指导下进行。考试时间拟定于12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1.考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进行重点考察,并对应聘者的创新能力、应急应变及沟通协调能力进行测评。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教学技能测试进行。经郑州市教育局审核、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如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未形成竞争时,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
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加试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高者进入一下环节。同等条件下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优先进入体检,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2.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同时按照《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豫检会〔2019〕5号)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初审、郑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学校、郑州市教育局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监督,对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371—67185381、0371—66962327
学校咨询电话:0371—56571786、0371—56571787
学校监督电话:0371—5697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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